独立法条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为职业病防治提供技术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为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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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