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为职业病防治提供技术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为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