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