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职责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