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所称收购,是指直接向农产品生产者收购农产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同一批次农产品,是指采取同一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并在同一时间收获的同一品种农产品。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