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依法采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