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可以采取信息化、印刷、手工填写等方式。 鼓励采用信息化方式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采用二维码标识的,应当在二维码周边或者中间显著位置标明“承诺达标合格证”字样,并可以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签、农产品质量标志等标识整合。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可以采取信息化、印刷、手工填写等方式。 鼓励采用信息化方式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采用二维码标识的,应当在二维码周边或者中间显著位置标明“承诺达标合格证”字样,并可以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签、农产品质量标志等标识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