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九十五条
第六章 重要气象情报、低空气象情报、机场警报、风切变警报和告警 / 第二节 低空气象情报
第九十五条
气象监视台应当按照气象情报制作的规定以缩写明语形式制作、发布低空气象情报。低空气象情报应当以“AIRMET”标明。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重要气象情报、低空气象情报、机场警报、风切变警报和告警 / 第二节 低空气象情报
气象监视台应当按照气象情报制作的规定以缩写明语形式制作、发布低空气象情报。低空气象情报应当以“AIRMET”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