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九十四条

第六章 重要气象情报、低空气象情报、机场警报、风切变警报和告警 / 第二节 低空气象情报

第九十四条

低空气象情报应当对未包括在已发布的低空飞行区域预报中有关航路上可能影响低空飞行安全的天气现象,以及这些现象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发展作出简要说明。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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