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八十七条

第五章 航空天气预报 / 第五节 区域预报

第八十七条

高空风、高空温度预告图的发布间隔不大于12小时,重要天气预告图的发布间隔不大于6小时,GAMET形式的区域预报发布间隔不大于6小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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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八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