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 / 第八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八十三条第五章 航空天气预报 / 第五节 区域预报第八十三条民航地区气象中心制作的本地区中层区域预报、制作和发布的低层区域预报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