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 / 第八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八十二条第五章 航空天气预报 / 第五节 区域预报第八十二条民航气象中心制作和发布的中、高层区域预报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