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八十一条

第五章 航空天气预报 / 第五节 区域预报

第八十一条

区域预报应当以缩写明语形式或者图表形式发布,主要包括: (一)高层、中层和低层高空风和高空温度; (二)高层、中层和低层重要天气。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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