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民用航空气象发展和建设规划由民航局统一制定。规划应当服从国家和民航发展总体规划,以运行和用户需求为引导,坚持统一规划、科学合理、资源共享的原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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