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五十三条
第四章 气象观测与探测 / 第二节 气象探测与航空器观测
第五十三条
气象探测是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利用天气雷达、风廓线雷达、激光雷达、气象卫星、雷电探测、风切变探测等设备或者系统对气象要素以及天气系统所进行的观察和测量。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气象观测与探测 / 第二节 气象探测与航空器观测
气象探测是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利用天气雷达、风廓线雷达、激光雷达、气象卫星、雷电探测、风切变探测等设备或者系统对气象要素以及天气系统所进行的观察和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