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气象观测与探测 / 第一节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

第四十二条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的项目包括云、主导能见度、垂直能见度、跑道视程、气象光学视程、天气现象、地面风、气压、气温、湿度、最高气温、最低气温、降水量和积雪深度等气象要素或量值。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