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 / 第二百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二百二十七条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第二百二十七条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则第十九条规定运行的,地区管理局应当责令其改正;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地区管理局应当责令其停止运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