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二百二十条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二十条
气象监视台违反第八十九条规定发布重要气象情报的,地区管理局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人为责任原因错或漏发布重要气象情报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气象监视台所在的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气象监视台违反第八十九条规定发布重要气象情报的,地区管理局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人为责任原因错或漏发布重要气象情报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气象监视台所在的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