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二百一十九条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的气象观测人员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发布机场天气报告的,地区管理局应当责令其所在的单位限期改正,错或漏发布机场天气报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气象台、气象站所在的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的气象观测人员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发布机场天气报告的,地区管理局应当责令其所在的单位限期改正,错或漏发布机场天气报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气象台、气象站所在的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