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二百零七条

第十章 气象资料管理 / 第三节 资料的保存

第二百零七条

民航气象中心、民航地区中心、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应当按照民用航空气象信息系统业务运行管理的规定保存民用航空气象信息系统的资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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