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十章 气象资料管理 / 第二节 资料的获取和处理
第一百八十二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获取国务院气象主管部门所属各级气象机构的常规气象资料、自动气象站资料、天气雷达资料、数值预报产品资料、航危报以及其他各种气象资料。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十章 气象资料管理 / 第二节 资料的获取和处理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获取国务院气象主管部门所属各级气象机构的常规气象资料、自动气象站资料、天气雷达资料、数值预报产品资料、航危报以及其他各种气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