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九章 气象设施设备 / 第三节 设备实验运行
第一百七十七条
为了促进民用航空气象先进技术的发展,首次应用于民用航空气象探测和观测的设备,应当进行实验运行。 通过实验运行并经民航局组织的专家组测试或评估,能满足运行要求的设备,方可用于民用航空气象工作。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九章 气象设施设备 / 第三节 设备实验运行
为了促进民用航空气象先进技术的发展,首次应用于民用航空气象探测和观测的设备,应当进行实验运行。 通过实验运行并经民航局组织的专家组测试或评估,能满足运行要求的设备,方可用于民用航空气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