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 / 第一百七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九章 气象设施设备 / 第二节 设备的开放和运行第一百七十四条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检定不合格和超过检定期限的设备、仪器、仪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