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一百四十条
第八章 气象服务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分为基本气象服务和特订气象服务。 基本气象服务是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按照民用航空气象服务管理规定向民用航空气象用户提供气象情报的过程。特订气象服务是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根据民用航空气象用户特定需求向其提供基本气象服务以外的特订气象服务的过程。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八章 气象服务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分为基本气象服务和特订气象服务。 基本气象服务是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按照民用航空气象服务管理规定向民用航空气象用户提供气象情报的过程。特订气象服务是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根据民用航空气象用户特定需求向其提供基本气象服务以外的特订气象服务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