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一百二十九条

第七章 飞行气象情报交换 / 第四节 民航气象中心的飞行气象情报交换

第一百二十九条

民航气象中心应当对收到的世界区域预报中心的区域预报产品进行处理,向民航地区气象中心、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转发。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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