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 / 第一百一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章 飞行气象情报交换 /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交换的飞行气象情报包括电码格式的机场天气报告、航空器观测报告、机场预报、着陆预报、区域预报、重要气象情报和低空气象情报。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