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七章 飞行气象情报交换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交换的飞行气象情报包括电码格式的机场天气报告、航空器观测报告、机场预报、着陆预报、区域预报、重要气象情报和低空气象情报。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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