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章 滚装船舶、船员第八条滚装船舶应当对装车处所、装货处所进行有效通风,并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确定闭式滚装处所和特种处所每小时换气次数。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