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条海事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对滚装船舶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或者隐瞒有关情况。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