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车辆、货物和乘客

第二十五条

车辆及司机、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车辆应当进入船舱指定位置,在船舶航行期间关闭发动机; (二)司机在船舶航行期间不得留在车内,也不得在装货处所和装车处所随意走动、停留; (三)乘客在上下船及船舶航行过程中不得留在车内,也不得在装货处所和装车处所随意走动、停留。 旅客列车、救护车、押运车、冷藏车、活鲜运输车辆等特殊车辆除外。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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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