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车辆、货物和乘客
第二十五条
车辆及司机、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车辆应当进入船舱指定位置,在船舶航行期间关闭发动机; (二)司机在船舶航行期间不得留在车内,也不得在装货处所和装车处所随意走动、停留; (三)乘客在上下船及船舶航行过程中不得留在车内,也不得在装货处所和装车处所随意走动、停留。 旅客列车、救护车、押运车、冷藏车、活鲜运输车辆等特殊车辆除外。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车辆、货物和乘客
车辆及司机、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车辆应当进入船舱指定位置,在船舶航行期间关闭发动机; (二)司机在船舶航行期间不得留在车内,也不得在装货处所和装车处所随意走动、停留; (三)乘客在上下船及船舶航行过程中不得留在车内,也不得在装货处所和装车处所随意走动、停留。 旅客列车、救护车、押运车、冷藏车、活鲜运输车辆等特殊车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