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对滚装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