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八条
第二章 建设和使用
第八条
为保障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安全,码头工程项目单位或者港口经营人在岸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相关强制性标准组织对岸电设施检测,其中高压岸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由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机构检测。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建设和使用
为保障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安全,码头工程项目单位或者港口经营人在岸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相关强制性标准组织对岸电设施检测,其中高压岸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由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机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