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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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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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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