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决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二章 建设和使用第十二条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的用电量不计入港口能耗统计范围。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