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7号)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内部审计结果运用

第三十一条

交通运输单位在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时,应当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力量和各类审计成果。对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可视情况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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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7号)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