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7号)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7号)第十二条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十二条交通运输单位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