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开放导则》的通知第六条

第六条

文物建筑开放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文物本体无安全隐患,具备基本的开放服务保障,符合安防、消防的基本要求,能够保障人员安全和文物安全。

(二)文物建筑开放使用方责任清晰,能够承担开放的各项工作,履行文物日常保养职责。

(三)文物价值载体认定清晰。

制定机关
文物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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