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开放导则》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开放导则》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条本导则所规定的开放条件、要求和操作规范,适用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古建筑以及近代现代重要代表性建筑等所有文物建筑,重点引导一般性文物建筑开放使用。制定机关文物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