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开放导则》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开放使用方应熟知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加强日常开放管理和保养维护。
(一)应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并落实具体负责人和职责分工。
(二)文物建筑产权人、开放使用人应签订协议,明确文物安全、保养维护、监督管理等方面各方责任和义务。
- 制定机关
- 文物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开放使用方应熟知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加强日常开放管理和保养维护。
(一)应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并落实具体负责人和职责分工。
(二)文物建筑产权人、开放使用人应签订协议,明确文物安全、保养维护、监督管理等方面各方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