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9月2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