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扩建项目,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 (一)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 (二)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