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建设项目在通过安全条件审查之后、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之前,建设单位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证明材料和有关情况报送负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