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将验收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存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申请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安全许可。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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