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二十条

已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一)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二)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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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