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其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