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五章 流转管理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