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流转管理

第二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对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关文件、资料及流转合同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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