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二章 周期性审核
第八条
省级学位委员会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按审核周期制定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查,并向社会公开。规划应确定本地区博士、硕士和学士三级学位授予单位比例以及立项建设单位,并按立项、建设、评估、验收的程序分批安排建设。建设期一般不少于3年,期满通过验收后,方可申请增设相应层次的学位授予单位。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周期性审核
省级学位委员会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按审核周期制定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查,并向社会公开。规划应确定本地区博士、硕士和学士三级学位授予单位比例以及立项建设单位,并按立项、建设、评估、验收的程序分批安排建设。建设期一般不少于3年,期满通过验收后,方可申请增设相应层次的学位授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