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五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由军队学位委员会依据本办法参照省级学位委员会职责组织进行。

各学位授予单位增设或撤销军事学门类学位授予点,由军队学位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制定机关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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