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京津冀地区风机叶片大件运输规范有序高效低费一路畅通审批监管流程指南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京津冀地区风机叶片大件运输规范有序高效低费一路畅通审批监管流程指南的通知第九条第二章 申请受理第九条起运地省级许可部门受理风机叶片大件运输申请后,应当即时通过系统将申请信息分发至沿线省级许可部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