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京津冀地区风机叶片大件运输规范有序高效低费一路畅通审批监管流程指南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服务监督

第二十六条

京津冀省级许可部门应当安排专门人员应做好风机叶片大件运输咨询业务受理并及时给予客户答疑。起运地省份受理大件运输申请后,即为该申请的总协调人,负责材料审查和转送、路线调整、督促反馈、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协调工作,全程为大件运输承运人服务。必要时,可申请交通运输部进行协调。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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