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监管机构,是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任职资格管理中的职责分工,按照银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